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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北京通州区快递员上门猥亵13岁幼女 24岁男子坐等警察赔偿3000元判缓刑(图)

提交于: 2016-02-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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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24岁的男子赵某系通州区某网上超市的快递员,其通过送快递认识了经常网购的13岁女孩悠悠(化名),并与女孩微信聊天。在一次到悠悠家送快递时,赵某对悠悠进行猥亵。赵某供述,他与悠悠经常微信聊天,以为悠悠喜欢自己。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的一天下午,赵某到位于通州某小区的悠悠(女,13岁)家送快递,并对悠悠进行猥亵。女孩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赵某被警方带走。据悉,事发后,赵某赔偿了3000元钱。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悠悠多次网上购物,而赵某负责悠悠家附近几个小区的快递,因此两人多次见面并成为微信好友。悠悠需要寄快递时会到店内找赵某。事发当天,赵某上门送快递,恰巧放假的悠悠独自在家,赵某趁机对悠悠实施猥亵。后悠悠给母亲打电话告诉此事,悠悠母亲随即报警。

法官称,悠悠母亲担心赵某逃跑,让女儿给赵某打电话告知已经报警。赵某回到单位向领导说明此事,并在单位等待民警。据赵某供述,他与悠悠认识一个月,两人加微信后经常聊天,而且聊得比较开放,“悠悠经常发拥抱的表情,还以为悠悠喜欢我,才做出那种事情”。

庭审过程中,赵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称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导致这种行为的发生,深感惭愧和自责,请求法院考虑其初次犯罪,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认为,赵某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赵某犯罪后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通州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提醒:快递公司多对员工普法

一位办案多年的法官表示,市民在接收快递时,由于接触的快递员为陌生人,因此要提高防范意识,尤其是女性或者未成年人。对于未成人,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遇到紧急情况大声呼叫。作为快递公司,公司在对员工日常的培训中,应加强法律知识

警示教育,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此类情况一般会认定是个人行为,因此起诉公司赔偿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导致此类事情的发生一般是基于个别快递员素质较差,以及法律意识较弱等原因。

本文援引:http://news.qq.com/a/20160216/0027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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