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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闵行区虹梅路发生杀人命案尸体腐烂被发现 婊子无情会所小姐再找新欢遭男友掐死(图)

提交于: 2014-08-2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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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会所“小姐”谈恋爱并帮其“从良”,但恋爱没多久,男子发现女方有了新欢,不愿分手的他一怒之下,亲手杀死了女友。昨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故意杀人案。

尽管下着大雨,原本10点开庭的案件,昨日上午9点多,一中院第一法庭庭审现场就挤满了人。在此过程中,被害人60多岁的母亲坐在原告席上,难掩伤痛,并一度哽咽。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始终低着头,面无表情声称,“玩不起,付出了很多,得不到回报……”

男子杀会所女友后藏衣柜

法槌落下,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013年12月27日,罗某在闵行虹梅路某小区,与其同居女友,因感情纠纷产生争执,掐中小丽(化名)颈部,并将衣物塞入她嘴部,致呼吸道堵塞窒息死亡。作案后,罗某将女子尸体藏于房间衣柜内后逃离。公诉机关认为,罗某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究竟什么原因促使男子将曾经的爱人置于死地?

经现场询问得知,今年31岁的市民罗某,居住在长宁区法华镇路某小区内,大专毕业后,便从事销售工作。

2013年6月左右,单身的他在闵行某会所与小丽相识,并爽气地付钱将她包夜。自那以后,两人坠入爱河。用罗某的话说,“我们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小丽也因此将自家钥匙给罗某,他们正式同居了。

罗某说,“我在她身上花了十几万,那时我家中正好拆迁,自己小有积蓄。我当时真的很爱她,我想和她结婚,在她身上也投入很多。”

庭审上,罗某表示,“为了她从良,我带着她到浙江买货物,拿到上海来出售赚钱。也想过把上海的房子卖了,在昆山买两套房子,一套我们居住,一套出租……”

然而,事与愿违,甜蜜的恋情在2013年11月被打破,罗某无意中在小丽的微信中发现,有个姓庄的男子和自己的女友暧昧不清。罗某一怒之下,用小丽的微信和对方起了口角。并亮自己“男朋友”的身份。但另他失望的的是,小丽和对方似乎早有往来,且交情不浅,在庄某看来,“从良”只是罗某的一厢情愿。

罗某得知,2013年12月的那几天,小丽与庄某去浙江游玩,12月27日当天下午,他们两人也在一起。频繁的外出让罗某心里受不了,他不止一次和小丽谈及此,两人矛盾不断升级。

2013年12月27日晚,小丽向罗某摊牌,“你还是搬出去住吧”,她提出了分手。罗某没有多说,只是默默地将衣物收拾好。见天色已晚,小丽让他留宿一晚。不曾料到,这一举竟让她丧命。

凌晨时分,想着自己人财两空,越加气愤的罗某起了杀机。趁着小丽熟睡,一把掐住对方脖子,再用衣物塞住小丽嘴部致其窒息而死。

人财两空起杀机掐死女友

直到3月8日下午,小丽的同事小杨(化名)来她住处串门才致案发。

那天,小杨还没进门时,就闻到一股恶臭,见屋内衣橱有异样,小杨打开一看,类似血水的东西流了出来,再掀开衣服,只见一个袋子立在里面,地面还有一摊血迹,她立即报了警。

闵行公安分局经侦查发现,小丽住处的衣橱内有一具裸尸,身份正是小丽,尸体当时已高度腐烂,并伴有少量蝇蛆,而罗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3月9日,罗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到案后,面对第一次审讯,罗某拒绝开口,他只是强调,“我没有逃跑。”

当晚11点30分左右,罗某在抽完一根烟后,才松口,“玩不起,付出了很多,得不到回报。”

民警问,“怎么弄的?”

他答,“用手。”

问,“弄在什么地方?”

答,“头颈……”

之后,罗某主动交代了双手掐小丽,再用内裤塞她嘴中致死的犯罪经过。

公诉人:畸形恋情酿成悲剧

在庭审辩论环节,公诉人表示,“罗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因感情纠纷杀害小丽事实。本院起诉罗某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罗某和肖某的恋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畸形的恋情。”公诉人语重深长地指出,“因为肖某职业的特殊性,所以可能从感情的开始就预示着可能有不好结果。用罗某的话来说,‘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肖某的男朋友还是肖某的客户。’”

也正是这一点,罗某的压抑、“不好受”正是因为这一段畸形的恋情所致。但是当面对分手结果时,罗某的占有欲、丧失的理智占了上风,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报复被害人,以解脱自己心里的压抑的痛苦。

罗某本是想将小丽送入婚姻殿堂,最终却将她送入了坟墓。这显然不是他当初想得到的,而被害人年轻的生命也直接划上句号,家庭也承受无以承受的痛苦。

再来看罗某,他本身是独子,家里的压力也很大,他因为这样的犯罪行为导致了父母老无所依,自己也将可能在监狱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公诉人指出,“惨剧已经酿成,除了认罪态度,更多的是考虑如何补偿被害人,让恶行带来的伤痛得以缓和。罗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法庭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被害人有无过错成焦点

庭审现场,辩护人指出,“罗某和小丽同居,说明他们曾深爱过,罗某在她身上花了很多钱。他本无杀人故意。正是对方提出分手,罗某受到强烈刺激,失去理智才致案发。根本原因是小丽感情处理不当”。

“本案中,罗某是激情杀人,小丽也存在过错。再者,罗某如实供述事实,他也愿意尽最大能力,赔偿被害人,争取得到被害人谅解。”

公诉人则强调,“关于故意杀人的定性没有问题,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具有过错’,我们认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被害人并没有过错。两人是否在一起,和谁在一起,都是被害人的意志决定。不能说,被害人决定不和罗某在一起,就认定小丽有过错。不考虑被害人主观意愿,罗某漠视她的生命权,才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

针对公诉人的说法,辩护人补充道,“分手之前,小丽与他人保持暧昧关系,罗某是对她爱到一定程度,才情绪失控,发生了极端行为,建议法庭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原被告均表示,愿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进行调解。

法庭将择日宣判。

本文援引:http://sh.qq.com/a/20140821/0075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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