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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浙江丽水银泰特大非法集资案 55亿经济犯罪案事发始末(图)

提交于: 2012-09-1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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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称为建国以来浙江省最大经济犯罪案的“丽水银泰特大非法集资案”进入二审程序,其高达55.69亿元的涉案金额反映出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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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亿致命集资:浙江最大经济犯罪案事发始末证券市场周刊(微博)2012年第33期

本刊记者 戴小河 赵静 白兰 刘丽莎/文

“难道父子三个真的必须判处死刑吗?”8月30日,一个操着浓重浙江口音的老人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电话是浙江的董元英打来的,《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接到董元英的电话了。这位63岁的老人正面对着一个残酷的现实:自己的丈夫与两个儿子死刑,另一个儿子无期徒刑。

7月19日,浙江省丽水市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泰集团”)集资诈骗案二审开庭,由浙江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浙江警方资料显示,“丽水银泰特大非法集资案”涉及丽水市9个县以及衢州市龙游县、湖南省株洲市,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69亿元,集资诈骗14.73亿元,涉及集资户15912户,29933人次。

2011年11月7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四人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季文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季林青和季胜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季永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系父子关系,四人均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由于“丽水银泰特大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高,案情复杂,影响重大,被称为建国以来浙江省最大经济犯罪案件。同时,与吴英案一样,该案牵涉到司法机关对民间非法集资事件的界定与定性,亦受到社会的多方关注。

生死审判

丽水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两省的结合处,是浙江省面积最大而人口最稀少的地区。

2012年7月19日上午9时,“丽水银泰特大非法集资案”二审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刊记者现场发现,当季氏父子四人被告被带进法庭,坐在亲属席上的董元英本能地站了起来,而季家三兄弟从进门的那一刻,就把目光都投向了母亲董元英身上,董元英潸然泪下。

此次开庭,二审合议庭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由于合议庭和检、辩双方在庭前都已经进行过充分的阅卷,对案情都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庭审的重点将围绕上诉理由,以及检、辩双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调查。

公诉机关在二审的过程中坚持了一审的起诉意见。

2011年11月7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以支付高额利息、发放集资奖励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69亿元,集资诈骗14.73亿元,涉案集资户达1.5万余户,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

此外,被告人周望慧、尹温和帮助季文华等人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季文华作为银泰集团的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增资完毕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抽逃出资罪。被告人季胜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季胜军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季文华犯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应当数罪并罚。

据此,一审法院判处季文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身为父亲的季林青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季胜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季永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望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尹温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一审判决后,季文华等六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季文华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矿生称,“一审判决对许多事实并未查清。如,一审判决认定的集资总额及还本付息总额,是从2003年截止到2008年7月11日的数额,在此期间,到底有多少资金是一次性的集资,有多少是同一笔集资款反复滚动性的集资,一审判决并未查清。11个项目中每个具体项目到底使用了多少集资款?产生了多少利息?没有查清。案发的这段期间内,银泰公司是否还有归还集资款的情况,也没有查清。”

季林青、季胜军和季永军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基本一致,认为几名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认为本案在一审判决中,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希望二审法庭能够予以纠正。

记者注意到,庭审过程中,包括检方人员在内的发言,法官都要求简短结束。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一直强调提交书面材料,会在庭后阅卷。在二审合议庭的催促下,经过一天紧张激烈的庭辩,合议庭宣布会在庭后仔细阅卷,择日宣判。

季家父子四人站在被告席上,与他们一手缔造的银泰集团倒塌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季家父子一手缔造的银泰集团,在一轮快速成长之后,依赖集资堆砌起来的地产王国在各种因素的侵蚀下轰然坍塌。

进军地产

位于闽浙交界的丽水,与温州、金华接壤,下辖侨乡青田。这座在浙江省各市GDP排名倒数的小城,房价涨幅却一度成为浙江楼市的领头羊。

丽水的楼市上涨始于2000年,当时丽水刚刚撤地建市,在这片“新兴”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商机。

2000年前后,当地平均房价徘徊在每平米800元至1000元之间。而5年之后,价格已经升至每平米5000元;到2007年,一些高档小区的均价飙升至每平方米10000元左右。根据丽水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0年丽水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60元,到2007年这个数字仅为15910元,处于浙江全省的末位。

7年之间,丽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增长了一倍,房价却已涨了10倍。而季家父子的银泰集团的发迹,也是从这疯涨的楼市里开始。

季林青早年一直在庆元县做工程承包的生意。文化程度不高的他,在这个刚刚建市的小城市中瞄准了房地产市场。

2002年9月,庆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进行国有企业改制。警方调查资料显示,季林青与二儿子季文华商议后以30万元买下了这个国有企业,更名为庆元县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庆元银泰公司”),以万丰小区27幢地块和芦埠村综合楼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验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季文华与大哥季永军以及第三人徐鹤鸣任股东,季文华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时,季永军在丽水做水电安装。季文华在供述时回忆称,“其实那时候我们家没有一个人有搞房地产经验的。”

工商资料显示,自2002年庆元银泰公司成立后,期间经历了多次更名增资扩股。2005年7月,庆元银泰公司将注册资金增至7118万元;2006年1月24日,庆元银泰公司更名为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到2008年7月11日案发时,银泰集团注册资本金达到11818万元,股东由最初的三人增加至五人,另外两名股东为季林青和季胜军。

借钱买地

2001年上半年,季林青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刘业明。警方资料显示,当时刘业明从丽水市莲都区芦埠村买了一块地,一心想做房地产生意的季林青此刻便开始打这块地的主意。但那时的季林青手头上只有12万元,为了买下这块地,他盘算着向亲戚朋友们借钱。

最终,季林青和几个庆元人、青田人一起支付了刘业明280万元的土地转让款。由于这块土地是集体的,季林青便以庆元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名义和芦埠村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2001年10月12日,季林青与季文华挂靠在国有企业庆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名下,参加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取得莲都区丽青路南侧商贸中心B地块(万丰小区27幢地块),以570万元的价格中标。这块土地的出让金和后续的土建等费用,除了向亲戚朋友借钱,季文华还从庆元信用社贷了298万元。

自庆元银泰公司成立后,银泰集团就开始走上了囤地之路。

2002年,庆元银泰公司成立后不久,又拍下两个地块,分别是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的华侨公寓地块和位于遂昌县的银泰花苑地块。其中,银泰花苑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为1330万元。

对于资金的来源,据季文华供述,“这个地块(银泰花苑地块)当时徐鹤鸣也是讲好一起合作的,我记得徐鹤鸣好像是出资了265万元,其余的资金除了我帮助在庆元信用社贷款490万元之外,都是我父亲去筹集的。”

从买下芦埠村综合楼地块时,“缺钱”就是一直困扰季家父子的大难题。为了做生意,季家父子向朋友借钱,从信用社贷款,东拼西凑筹措资金做项目。然而,这并非经营的长久之计,怎样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季家父子的目光转向了社会集资,而这种模式在当地也早已司空见惯了。

2003年,就在房地产生意初具规模之际,庆元银泰公司以14765万元获得了妙高镇府前中心广场西侧地块,这块被命名为“青云小区”的地块就是季家父子走上社会集资道路的起点。

“靠我们几个人去社会上借是借不了多少钱的。于是我父亲季林青、季永军和我三个人就一起商量如何筹集资金。最后大家决定用向社会集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季文华在供述的时候回忆道。

声名鹊起

2003年1月,庆元银泰公司在遂昌成立了分公司,由季林青担任分公司负责人,主要负责开发银泰花苑地块。

不久之后,季家老三季胜军也加入到了父兄创业的队伍中。据季胜军供述,“当时,公司的几个项目都开始建设了,为了公司经营需要,加上我没有事情干,我们父子几个就商量决定成立一个建筑公司,由我负责管理。”2004年下半年,由庆元银泰公司出资,成立了丽水市银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银泰建筑公司”),季胜军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2005年6月17日,经公开竞价,与庆元银泰公司合作的尹温和以11040万元竞得行政中心S06地块,就是后来建成的温馨园小区。这也是银泰集团11个项目中,经司法鉴定唯一赢利的项目。直至案发前,季家父子没有停止过拿地的步伐(见表)。

随着拍下的地块越来越多,为了便于项目开发,季家父子又于2006年成立了龙游分公司和庆元分公司,分别由季林青和季永军负责。另外还设立了丽水市银泰温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君临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泰物业管理公司三家子公司。

至此,银泰集团共有3个分公司8家子公司共计11个项目。

为了方便向社会集资,银泰集团巧妙地借用宣传造势,提高社会知名度,吸引了众多的集资户。

在接受警方询问的时候,银泰集团副总经理方旭红表示,“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宣传公司的情况、项目,为了促销,集资这块是不宣传的,因为在遂昌这么多年集资已经形成一种定式的思维了。”

银泰集团的预算部经理吴宗敏称,“银泰集团在宣传方面做得很多,像丽水电视台、处州晚报、丽水日报经常做广告,在丽水市区也做了很多广告牌。各分公司在当地电视台也有很多广告,主要是宣传楼盘有多么经典,让大家觉得银泰开发的楼盘好。每次土地拍来做广告,百姓看多了就会觉得银泰的实力强。”

巨额集资

自2003年以来,银泰集团一边囤地扩张,一边在丽水境内进行宣传,银泰集团曾一度被当地人认为是丽水最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

司法资料显示,银泰集团的集资方式为:个人出具借条,由银泰集团及下属公司担保的方式,以15‰-25‰的月利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集资。覆盖范围大致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庆元县、衢州市龙游县、湖南株洲市等地。

集资的决定过程比较简单。各公司需要集资时,各公司负责人向季文华等人报告,经同意后,由各分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开会商量集资的数额和利息。

同时,由财务人员开立集资账号,集资账号、存折和密码由财务人员分别保管,对公账目和集资账目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集资借条在公司统一安排下,由财务人员集体办理,集资账户由公司财务人员统一开立,统一保管,财务人员对集资账户采用了备用账,账外账,这些账册保管在财务人员手中。

当集资户到期需要退款时,先到财务处负责集资账的财务人员算好本金,以及尚未支付的利息,再由负责保管集资存折的人员和负责保管集资密码的财务人员一起去银行办理退款。

个别需提前还款的,需经董事长季文华签字同意。为了方便和服务好集资户,季文华有时会指示财务总监代为签字审核。

至于集资款的用途,季文华称,“总公司这里的集资款主要的用途就是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建设项目的工程款,还有就是集资款的到期本金以及利息,另外就是公司运营的费用以及我个人的一些支出。”

另外,银泰集团的集资还有一个特点,即公司设置员工奖励制度,在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启动,反之则取消。奖励由中层领导开会商量,投资科提供集资奖励清单,财务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比例制成表格,然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再由财务人员从集资账户上发放。

季林青供述时坦言,“我们公司刚到遂昌的时候,在遂昌的名气不是很大,很难拉到集资款。于是,为了鼓励员工能在遂昌多拉集资,支付土地出让金,设立了集资奖励制度。后来由于拉集资款比较混乱,很多员工把主动到公司集资的人作为自己拉到的集资户,所以就取消了集资奖励。”

截至案发,经查明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在丽水市、遂昌县、庆元县、龙游县、杭州市、株洲市及其他子公司所在开设银行账户334个,其中个人账户284个,单位账户50个,全部用于集资、个人消费、公司结算等业务。

一审法院认定,银泰集团共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69亿元,集资诈骗14.727亿元,涉及集资户15912户,29933人次。金额之大,人数之多,涉及面之广,在近年来的非法集资案中都堪称之最。

拍地重负

2007年5月11日,银泰集团公司以3.5亿元竞得丽水学院东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2.525亿元。到2008年6月,这块地买来后银泰集团支付的利息已经高达9000万元。

“在拍卖时大家都是十万十万向上加的,而季胜军就是乱举牌,一下就加80万就拍来了,根本没有考虑过会不会有盈利。” 吴宗敏回忆称,“当时去拍之前财务总监就跟季家人讲过可以举牌,把地价抬高点,为温馨园开盘打基础,但是不能把地拍下来,没想到季胜军就以最高价拍下这块土地了。”

季家父子想方设法集资数十亿元,可房地产经营却是一个门外汉,导致银泰集团严重经营不善。2003年12月17日,银泰房地产集团公司以2.8亿元,竞得丽水市厦河住宅小区(江滨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银泰集团因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支付滞纳金2537.05万元。

2007年7月,银泰集团竞拍到九里环城路东侧地块,当时交纳了1.35亿元的保证金。季文华供述,“这块地拍来以后,我们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2008年2月份左右又退还回去了。因为这块地公司的损失大概在3000多万元左右。”

2007年7月25日,湖南福泰公司以1.14亿元竞得位于天元区凿石村的编号为(2007)拍字第0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来株洲市湖南福泰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出具的《资产清算评估报告书》,证实因湖南福泰公司无能力开发该地块,被株洲市政府没收保证金2500万元。

方旭红回忆称,“到后期我认为他们都是疯了,拍土地的时候也不问问财务上是否有钱,像丽水火车站那里一个地块,季文华去拍土地,当时起拍价5亿元土地款,另外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都认为地价高,举了下牌子加了1000万,季文华就举起了6亿元的价格。”

此外,银泰集团的财务总监周望慧供述称,“银泰集团总公司亏的地方就是两大块,一块是学院项目土地款的利息,按单息计算亏损8000万元左右。另一块是九里地块上被罚没的保证金和保证金的利息,按单息计算亏损4000万元左右。这个亏损是按单息计算的,而银泰集团支付利息的钱也是集资来的,如果按复息算,这两块地亏损就高达1.5亿元左右。银泰集团公司就是亏在这两块地上。”

对于亏空的原因,吴宗敏认为主要在四个方面:季家人没有自有资金,每个项目需要的钱都是集资来的,需要支付高额利息,肯定经营不起来;季家人不懂经营管理,资金没有统筹安排,造成工程延期,增加工程成本,造成经营效益下降;没有估计到房地产的趋势,盲目扩张,不去进行土地核算,造成资金链断裂;财务管理混乱,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至于如何造成了这么大的亏空,季文华则表示,“主要是我们的这些项目工期都拖得比较长,没有按期完工,这样集资款利息支付增加很多。”

同时,季家父子还进行了大额消费。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截至2008年7月,季家父子合计消费7450.04万元。其中有2184.77万元用于购房,947.58万元用于购车。另有3187.70万元用于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及其他消费。

300多万的别墅,100多万的名车,每个人拥有的豪车都不止一辆。“在季家人看来,集资来的钱都是他们季家人的钱,用钱时只要叫财务将钱打给他们就行了,出去都是住高档宾馆,买高档商品。每人都在外面买了很多房子,自己开房产公司还在外面乱买房子,根本不考虑钱的问题。”吴宗敏表示。

《司法鉴定意见书》也证实了吴宗敏的说法,季家父子对房产似乎情有独钟,单单季文华一人,就有几十套住房和店铺。

“季家父子每人都有好几辆豪车,出去玩都是很多车一起开,像车队一样。”吴宗敏在专案组面前曾如此表述。

在季家父子的“消费清单”上,季胜军一人在2004年12月至2008年5月期间就购买了7辆名车。季胜军坦白称,他搞的项目都没有产生效益,“平时买车、买房以及日常开销实际上都是集资来的钱。”

巨额亏空令银泰集团的资金链趋紧,接踵而至的是2008年大环境的变化,无疑也是让银泰集团雪上加霜。

骨牌倒塌

2007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越收越紧。从下半年开始,各个银行对于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明显下降,银根紧缩政策开始在房地产市场显现出来。

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而在丽水当地,2008年6月,央视以万松花苑为案例曝光了丽水的楼市泡沫。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集资户纷纷抽资,银泰集团资金告急。

2008年5月,季胜军发现银泰集团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便私自将银泰集团持有的湖南株洲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福泰”)95%的股份分两次转到自己名下。据季胜军称,“我这样做的目的是怕银泰集团倒闭后连累湖南福泰,我想把这个公司保住。”

2008年6月26日,位于遂昌县妙高镇北街的银泰地产遂昌分公司门口贴出了一张公告。公告称,公司目前面临了一定的资金困难,为了确保企业安全渡过目前面临的资金困难,保证在建工程顺利施工,从2008年6月21日起,对原借资协议期限一律自然顺延半年,利率按原协议执行,利息按季支付。

当年7月10日,是遂昌分公司向集资户允诺支付第二季度集资利息的日子,然而集资户的银行卡上却没多出一分钱。

7月11日,按捺不住的集资户聚集到遂昌分公司讨要说法,很快聚集了上千人,随后他们又截堵了遂昌的高速公路,希望政府能够解决银泰集团集资的问题。

然而,遂昌的确是银泰集团集资的重灾区,总人口不过22万人的遂昌县,5年之间的集资总额却达到了28亿元之巨,人均超过一万元,占银泰集团集资总额的二分之一。

季林青供述称,“丽水市卢市长随后到遂昌处置闹事事件,我在遂昌元立大酒店向市、县领导汇报公司的情况。当时,卢市长问我们公司的集资情况,我说公司目前尚有5个亿左右的集资款未归还。其实我们公司有8个亿左右的集资款,少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当时确实遇到了困难,市县领导如果知道公司亏损很大的话可能扶持自救的力度就不是很大,另外一个是为了避免群众知道公司亏损情况后,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挤兑情况,也可能事态闹得更大。”

季林青的缓兵之计并没能挽救银泰集团。发生在遂昌的集资户挤兑潮,来势汹汹地涌进丽水银泰集团总公司。随着资金链的断裂,银泰集团也是兵败如山倒。

经司法会计鉴定,除丽水莲都“温馨园”房地产项目外,银泰集团所经营的其余房地产项目均为亏损,但季文华等被告人明知无偿还能力,为维持集资运转,隐瞒公司连续亏损的真相,在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案发前仍以月利率20‰至120‰的高息非法集资。

银泰集团自2003年开始向社会公开集资,而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银泰集团一直是丽水当地的模范企业。银泰集团在案发前先后获得“中国百家诚信名牌企业”、“中国企业创新管理单位”、“先进纳税大户”等一系列美丽荣誉光环。

在二审庭审期间,作为被告人之一的周望慧曾提及,“丽水的各个房地产全部都在进行集资,包括丽水市政府的领导干部也都在集资。而且自己在整个集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小,有些人的作用更大,但现在根本没事。”

本刊记者在采访期间,集资户们都无一例外地将矛头指向了丽水市一位前任官员。集资户们提供的申诉材料显示,该官员的亲属不仅向银泰集团提供集资款,并在银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任职。

银泰集团并非个案,大部分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曾经都在当地颇具影响,比如东阳的本色集团、青岛的齐能化工、徐州的鼎亿投资。而在这其中,部分地方官员存在暗中帮助企业吸收存款的嫌疑,最终导致了一场又一场的风波。

曲折审判

2008年9月16日,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逮捕。

2009年12月6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以季文华等四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7月22日撤回起诉,同日季文华等四人涉嫌抽逃出资罪被刑事拘留。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以丽检刑诉(201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犯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被告人周望慧、尹温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抽逃出资罪,于2011年4月22日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11日至13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基本全部采纳了检控方的观点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银泰集团共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69亿元,还本付息共计4.77亿元,集资诈骗14.73亿元。

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季文华等四人主观上对集资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其行为是构成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杨矿生认为,季文华等四被告人并没有将集资款中的大部分用到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其他地方,集资款项绝大部分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建设项目的工程款,还有就是公司的运营费以及支付集资利息和归还到期的集资款,这些占全部集资款的比例为98.63%。

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季文华等四人非法集资行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杨矿生认为,银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均合法成立,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开发房地产项目上,而不是季文华等个人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工具。银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成立后,开发房地产项目是其主要的和基本的经济活动,共开发11个项目,这些项目都是经政府依法批准立项的,并经合法程序取得。

父子四人被捕的那一天,对于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董元英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天。2011年11月1日,丽水市中院开庭宣判时,这是董元英三年来第二次见到丈夫和儿子们,当她听到判决结果,三个死刑一个无期徒刑,董元英在法庭上当场晕倒。

如今二审开庭之后,季家父子又将面临怎样的生死审判?而审判结果又能否给集资户一个满意的交代呢?

善后未了局

2008年“7.11遂昌事件”发生后,在季氏父子被捕之前,2008年9月14日丽水市政府印发的《银房协办[2008]2号》文件,成了处置银泰集团资产及办理案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这份文件中,丽水市政府否决了银泰集团实施“企业为主、政府协调、债权人监督”的企业解困方案,由丽水市政府组成专案组对银泰集团的资产进行处置。

2号文件公布的银泰集团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7月11日,银泰集团预计资产总额15.01亿元,预计债务23.42亿元(含担保债务4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6%,已严重资不抵债。

按此计算,银泰集团的资产占债务的64%,若不计银泰集团对外担保的债务,则预计债务应为22.95亿元,资产占债务就应为65.38%左右。

在丽水市政府管制接管银泰集团三年后,银泰集团的清偿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在2011年4月20日印发的《银房协办[2011]4号》文件公布了二次审计结果中称,截至2009年11月30日,银泰资产总额6.92亿元,负债18.65亿元,资不抵债11.73亿元。加计2009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的15%集资款相应增加资产负债2.25亿元,资产负债率升至228%。

在这份文件中,丽水市政府同时也宣布了“最终执行清偿率42.11%”。4号文件并称其中优先债权为1.04亿元,但并未披露优先债权人为何人。而据集资户称,在债权登记的过程中遂昌还发生过假借款事件。

“丽水银泰特大非法集资案”进入二审程序并不意味着事情的完结,银泰集团的妥善处置与集资户的善后问题仍是未了局。

谁的眼泪在飞

“我等不到他们出狱了。”

季文华的母亲董元英在电话中反复向记者唠叨。对一位63岁的老人来说,自己的丈夫跟含辛茹苦养大的三个儿子都成了罪人,量刑最轻的也是无期徒刑,在有生之年看到他们走出大牢似乎成为一个奢侈的愿望。

9月3日上午,季林青在看守所见到了自己的辩护律师,他不断地问律师:“怎么二审判决还没下来呢?”律师从季林青的言语中能够明显感觉到其内心的焦灼。跟董元英一样,季林青的内心何尝能够安宁?自己带着儿子们创业,最后将儿子们带进了监牢,带上了死刑之路。

季氏父子一案的二审已经过去50天了,与季家一样焦灼的还有那些拿不回钱的集资户们。《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有15912户人家的15.84亿元资金没有着落。集资户们在一份提交给丽水市政府的报告中希望银泰集团非法集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因为相当一部分是普通老百姓。

“有靠房子抵押贷款期望靠一点利息差维持生活的下岗失业职工;有父母生病等钱救治的困难家庭;有靠借资利息负担子女读书的城镇居民;还有在遂昌打工度日的四川等地震灾区的灾民。”尽管那只是集资户们递交给中纪委巡视组、浙江纪委的材料,但每一句话背后都饱含着辛酸之泪。

当董元英在为自己的丈夫,为自己的儿子祈祷,甚至希望能够将儿子从枪口下救下来的时候,妙高镇阴樟源村却发生了一起村民因拿不回集资款而喝农药自尽的悲剧。这一场眼泪横飞的悲剧中,善后之事任重道远。

(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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