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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宣判 法院判双方均侵权偏题无意义(图)

提交于: 2015-06-2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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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中新网6月25日电 备受关注的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今日宣判,法院作出整体判断,认为崔永元和方是民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具有人身攻击的系列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

【方舟子回应:法院判决不公,将上诉】方舟子表示,他不认可法院判决,称他主要是在科普转基因的知识、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谣言,只是偶尔讽刺、调侃几句。而崔永元则基本上是在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他说,早就猜到法院会这么各打五十大板,偏袒崔永元,但这与事实不符,会上诉。

法院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海淀法院今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

据媒体报道,因崔永元在网上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类似内容的微博,方舟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故于2014年1月将崔永元诉至法院,索赔32万元。随后,崔永元提起反诉,并索赔67万元。

法院回应“为何方舟子赔偿的合理费用比崔永元多”

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人民陪审员张本正今天表示,崔永元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较高,法院综合考虑其公证的必要性、律师的工作量等因素后,酌定方是民赔偿的合理费用比崔永元赔偿的多一些。

备受关注的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今日宣判,法院作出整体判断,认为崔永元和方是民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具有人身攻击的系列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

法院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其中,崔永元赔偿方是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一万五千元;方是民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五千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两万元。

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件宣判后,合议庭成员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代理审判员蒋强、人民陪审员张本正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间,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网络名誉权的相关问题进行在线访谈,解读判决内容,回答网友提问。

关于网友提问为什么方是民赔偿的合理费用比崔永元多?张本正表示,合理费用的项目主要是公证费和律师费,具体数额是法院考虑了公证的必要性、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工作量和收费标准等因素酌定的,也考虑了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各方的诉讼请求中获得支持的比例。

张本正称,崔永元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较高,法院综合考虑其公证的必要性、律师的工作量等因素后,酌定方是民赔偿的合理费用比崔永元赔偿的多一些。

事实+

方舟子与崔永元案早已跑偏

因“转移基因食品该不该吃”产生骂战,方舟子和崔永元从微博闹上法庭。“公知”之间打官司,自然是看点十足,卖点也十足。

不过,现在看来,这场由名人主导的、牵动了诸多媒体和网友心思的大官司,却已经严重的跑偏了--这早已无关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而是变成了两位名人的“尊严之战”。你看,他们打官司争论的不是别的,而是谁侮辱了谁、谁诽谤了谁?

离开了“转基因食品有没有害、到底是该禁还是该放”这一核心问题,方舟子与崔永元的官司,就像是两个小孩子的打架,道理是讲不通的,裁判是找不到的,于是,动手开打,你抓头发,我扯衣服,外加撕耳朵、用指甲盖掐人……俨然,这已经变成了闹剧。至于真正的议题是什么,似乎没有人在意了。这场官司虽然吸引了诸多目光,但也变得毫无意义。(腾讯新闻综合报道)

本文援引:http://news.qq.com/a/20150625/005437.htm

CMPCER.COM独家点评:从科学严谨的态度来说,小编认同崔永元主张,转基因食品是存在一定危害的,通过基因改组后的食品确实是对部分人群可能存在危害,因为所谓的人体健康就是一种平衡,血压高、血压低、血脂高、血脂低、白细胞、红细胞,都是一种平衡,如果人体元素不平衡摄入的话,都会导致各种疾病产生,只能说如今的转基因食品没有被验证对具体病症现象的危害,但不代表不存在危害迹象,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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