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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崇明加快推进上海新农村建设 以制度笼子制约村干部微腐败(图)

提交于: 2016-12-0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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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12月1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赴崇明区开展以“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集中视察。

加快推进上海新农村建设

代表一行实地察看了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瀛东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中兴镇万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羊场建设,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中,听取了市农委和崇明区关于本市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以及崇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汇报。

据了解,崇明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2016年58个村完成村庄改造,改造户数约占全市总量的66%,21个行政村成功创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其中瀛东村等6个行政村获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1个展示中心+X个创新基地+Y个创业农场”的农业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培育优质稻米、特色果蔬、白山羊和清水蟹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面积达55.3万亩,培育发展各类家庭农场421家。

代表们表示,崇明区坚持“生态+”发展战略,把美丽乡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同时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实现“生态崇明、美丽崇明、幸福崇明”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视察中,代表还就进一步做好崇明区乃至全市的新农村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浩参加昨天的视察。

以制度笼子制约村干部“微腐败”

“有的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对村级事务的议、决、行可以全程控制,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采取种种方式回避监督、排斥监督,甚至为了小集体、个人利益随意突破政策,在村级重要事项上马虎大意、把关不严,甚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导致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有必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这是崇明区纪委负责同志对村干部“微腐败”形成原因作出的一番分析。

据悉,针对村干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今年崇明区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深入查找了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村级组织民主监督阵地和队伍作用发挥不畅、村级组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等三大方面共七项“短板”。剖析问题根源,既有村干部自身宗旨意识淡薄、为官动机不纯等主观因素影响,也有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力、责任追究不够到位等客观因素影响。

该区提出了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并把制定出台《崇明区村干部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作为调研的一项重要成果。

“我们制定的《行为规范》在体现《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规定主要精神的同时,又紧扣崇明生态岛建设实际,结合近几年区委巡察、专项检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村级组织违法违纪违规的突出问题,以‘负面清单’形式提出了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相关禁止性要求,给广大村干部套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紧箍咒’”, 崇明区纪委负责同志解释说。

目前,该《行为规范》已由区委办、区府办印发至全区各单位和部门,分别从民主自治、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权力运行管理、村级组织选举、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二十九项禁止性行为,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坚决遏制村干部“微腐败”问题。

本文援引:http://www.gov.cn/xinwen/2016-12/02/content_5141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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