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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规土部门申请新河镇新光村违建林庄林家乐强拆令 投资者称浪费资源愿赠送或托管交于当地镇村组织(图)

提交于: 2014-10-09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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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晨报夏令热线报道期间,晨报报道了崇明县新河镇新光村林家乐项目,在树林中搭建的27幢豪华林庄,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土地”,崇明县政府也表示将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昨天,记者从崇明法院获悉,事件有了新进展。规土局在2011年9月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在3年后被重新激活,并于节前首次递交到了崇明法院,申请强拆令。目前,法院行政庭已介入取证调查。

面对可能被强拆的命运,庄主们表示无法接受,甚至愿以赠送或托管的方式交于当地镇村组织,用于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

规土部门申请强拆令

昨天,记者从崇明法院获悉,对于新光村林家乐项目的违建事宜,规土部门已于9月下旬正式向法院递交材料,申请“强拆令”。

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对于如何解决这个违法建筑,县里也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进行研究,始终在寻找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方案,最终决定重新激活2011年处罚决定。由于林家乐项目涉及到正式的合同,而且整个项目从启动到运作过程均有着新河镇政府参与其中,目前相关申请材料已由崇明县法院行政庭收下,但尚未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已展开前期调查,并要求各业主提供了相关的资料证据。

法院通知庄主交调查材料

“强拆令”是否能下还是个未知数,对此庄主们的看法又是如何?

在回访时,因为正值假期,记者见到了10余位林家乐项目的投资者。王先生向记者介绍,在获知了所投资的项目涉及到非法占用土地之后,各业主就统一了思想,一直在等待相关部门来进行调查和核实真实的情况,但两个月时间里,没有任何消息。“直至两天前,我们才得到法院的通知,要调查情况,叫去交材料。也是那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个原来是政府引资的项目,现在可能要通过法院来强拆了。”

对于在政府招商引资后又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土地”,庄主们也感到“挺冤”,但对于是否仅“强拆”一个办法可以解决,他们也有自己的理解。庄主张先生介绍,业主们目前共投入了近亿元到该林家乐项目之中,但他还是不愿意被强拆。“我们也统一了思想,这个项目当初能启动,政府部门肯定有自己的考虑和规划,但到了目前这个状态,政府部门也应听听我们的想法。”

投资者达成几点意愿

上述张姓庄主介绍,他们投资者近两天也开了碰头会,并共同达成几点意愿,包括有“保留建筑”、“暂作封存”、“自行拆除”、“配合拆除”四个想法。

记者注意到,在“保留建筑”一项中写着:资源的浪费最不可取,投资者愿以赠送或托管的方式交于当地镇村组织,用于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具体事宜由政府相关部门与投资者授权代表商洽。另外,在“暂作封存”一项中提到,可依据崇明生态岛旅游发展的方案进行整改和规范,投资者愿组建新的经济实体,在政府的规划指导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追加项目投入,建成高端的新型林家乐。

10月7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崇明县新河镇新光村的林家乐。在路边一户村民门前的公交车站“新光村林家乐站”前,记者见到了几名刚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的村民。当说到这些“林庄”被认定是“违建”,很可能会被拆除时,一位何老伯说:“当时镇上的目标很大,规划着建成与前卫村农家乐、新光村林家乐、光明渔家乐一条连线的不同格局、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带。但没想现在就要拆了。”说着何老伯还指着公交车站牌称,当时镇里还专门向县公交部门申请了这条公交路线。

本文援引:http://sh.eastday.com/m/20141009/u1ai8380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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