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嘉定嘉戬支路非法盗狗人弩枪毒针刺死居民 网友大骂法官脑残杀人仅判2年半(图)
提交于: 2013-05-20 10:03
2012年7月22日7点左右,周明(化名)在嘉定区嘉戬支路附近使用弩枪射杀流浪犬只,因未射中目标,周明将射出的药剂针遗留在现场。附近居民齐天(化名)见状捡起散落在地的药针剂,上前与周明理论,在争执过程中齐天不慎被含有琥珀胆碱成分的针刺中头部倒地死亡。
昨天记者获悉,嘉定法院已对此案做出判决,周明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据了解,案发后,周明拨打了110报警,并与他人将齐天送往医院抢救。法院审理期间,周明家属也对齐天的死亡进行了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明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已触犯刑律,因他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周明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所用的犯罪工具也被没收。
网友评论:
腾讯网友 □-镜花水月:杀人判那么轻?钱付的不少吧?没上百万估计起码10年以上
- 腾讯上海市网友 鳅鳅:判的太低了吧,脑残法律脑残法官
- 腾讯网友 心平气和:这年头 人真不值钱 2年半 杀个人 真便宜呀
- 腾讯上海市网友 王顺:太轻了,这种不尊重人和动物生命的人,法律应该严惩。
- 腾讯网友 小米粥:我以为我看错了,一条人命,判的如此之轻,何有惩前毖后。照我的理解:杀人后,一自首二出钱便可。
- 腾讯上海市网友 遗失的岁月:杀个人和杀条狗没什么区别了。。。。。。
- 腾讯上海市网友 小飞侠:这种人应该枪毙
- 腾讯网友 飘飘游侠儿:持有弩枪跟管制刀具哪个罪重 光这个就不止2年半了吧 水很深啊
- 腾讯上海市网友 海上明月:这个法官是佛祖转世吧,想让他回头是岸吗?
- 腾讯温州市网友 美丽心情:杀个人才判2年半,真是天理难容
- 腾讯网友 ┾染指浮伤:判的重了点,还是罚他做做社区服务就好了,法官是不是收不到钱啊?判的这么重!!!!
腾讯网友 龙太郎:杀个人就判两年半,“仁慈”的法官,希望你家家属全被这种毒针“不小心”杀死!
- 腾讯上海市网友 X翻:草尼马,这是什么狗比发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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